南部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
公 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省卫计委 省委编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2016〕159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85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我县拟考核招聘17名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到桐坪乡卫生院等15个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南部县2017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申请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85号)中引进对象和引进专业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4)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岗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 1月4日至1月5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符合报名条件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到报名地进行资格审查,并如实填写《登记表》。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只报到岗位,不报到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根据卫生医学类岗位特点、工作性质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所需的医学综合知识、责任感、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anbu.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所有面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成绩并列影响体检人员确定的,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材料(证件)及资格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凡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确定选聘顺序),选择聘用单位时间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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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约定
自愿参加项目引进计划的医学毕业生,须在约定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如服务期未满6年的须按照《省卫计委 省委编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2016〕159号)文件规定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7-5588190
南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817-5521283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7-5385558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