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城区学校2018年引进、考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名师名校建设,实现城区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对城区学校所需教师进行公开择优引进、考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科名额
本次引进、考调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嘉陵区城区学校2018年引进、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对象条件
(一) 引进、考调对象范围
面向区内外中小学校(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教师,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201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 引进、考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况人员可相应放宽:
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a.省级竞教等次奖获得者;
b.历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c.全日制研究生;
d.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
e.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f.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g.英语8级持有者。
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a.特级教师;
b.国家级竞教等次奖获得者。
③区内考核合格的支教、上挂教师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具体引进、考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专业要求:区内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区外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6)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7)无本《公告》第八条第二款“一票否决”项之一的。
(8)区外报考人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岗位条件
(1)报考城区高中教师引进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②特级教师。
③市(市:指地级市,下同)委、市级政府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先进)德育工作者。
④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
⑤2013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⑥2013年以来,省级示范高中教师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市级示范高中教师获得区(县、县级市)委政府或区(县、县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者。
⑦历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引进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城区高中教师引进岗位条件之一。
②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先进)德育工作者(含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③2013年以来获区教学质量奖3次及以上的(限区内教师)。
④2013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⑤2013年以来艺体学科教师(特长体育岗位考生除外)本人或所带队员(所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县(指同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下同)重要比赛中获得表彰奖励,或在省级及以上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8名,或市级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6名,或县级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3名。
⑥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
⑦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⑧英语8级持有者。
(3)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引进岗位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特殊教育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2年及以上。
(4)报考小学特长体育相应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面向区内外引进岗位:2013年以来教师本人或所带队员(所指导学生)参加足球(或篮球或排球)比赛,获得县级及以上(指同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下同)表彰奖励,或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8名,或市级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6名,或县级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3名。
②面向区内外考调岗位:2013年以来教师本人或所带队员(所指导学生)参加足球(或篮球或排球)比赛,获得县级及以上等次奖。
(5)报考城区小学教师考调岗位的区外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城区小学教师引进岗位条件之一;
②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③2013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县三等奖及以上的;
④2013年以来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成果县级三等奖及以上的;
⑤获得县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一次及以上;
⑥艺体学科教师本人或所带队员(所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县(指同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同)级重要比赛中获得表彰奖励,或在市级及以上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8名,或县级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6名。
(6)报考城区小学教师考调岗位的区内考生必须具备考调“基本条件”要求即可报名。
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各级教育局,教研机构:指各级教科所、教研室(下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嘉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下列证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料初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审核出具的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现任教学科、是否在编在职,是否同意报考);
8.区内上挂、支教人员须出具上挂、支教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10.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区外报考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请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资格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者将取消其参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
(1)引进岗位。初试准考证: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复试准考证: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考调岗位。笔试准考证:2018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面试准考证: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领取地点
嘉陵区教育局政工股(嘉陵区耀目路125号)。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此次引进、考调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引进、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含调整后)的,按以下办法调整:
1.引进岗位调整:
高中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直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小学教师岗位数调至面向区内考调的相应岗位(其中特长体育岗位调至面向区内外考调的岗位),取消岗位的考生,调至考调相应岗位参考。
2.考调岗位调整:
面向区内外教师考调的特长体育岗位,直接调减或取消。面向区内教师考调的岗位,直接调减或取消。面向区外教师考调的岗位数调至面向区内教师考调的相应岗位,取消岗位的考生调至考调相应岗位参考。
岗位调整情况于2018年7月4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ling.gov,cn/,下同)上公布。
六、考试办法
(一)引进岗位考试办法: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嘉陵区教育局考试现场提供的为准)。
1.初试:
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艺体及特殊教育学科)。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艺体及特殊教育学科)。初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初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 )。
初试地点:嘉陵一中。
初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2.复试:
(1)复试人员确定
各岗位按复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参考人员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复试。
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7月18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复试方式
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艺体及特殊教育学科)。复试时间15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艺体及特殊教育学科)。复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复试时间:2018年 7月21日(星期六)。
复试地点:嘉陵一中。
复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二)考调岗位考试办法: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南嘉教〔2014〕150号文件精神,区内支教教师经考核合格者,其支教经历按照每支教1年加2分计入考调总分。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考生)+面试成绩×50%
考生各个环节的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入总分。
2.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嘉陵一中
笔试成绩于7月11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
①面试入围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入围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考生)
②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参考人员面试入围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7月11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③面试方式: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艺体学科)。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嘉陵区教育局面试现场提供的为准)。面试时间15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④面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
⑤面试地点:嘉陵一中
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引进复试成绩、考调总成绩于7月23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七、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
引进岗位: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再相同,加试确定)。
考调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该环节由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复审内容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内容
1.通过查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者、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者;
②近3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者;
③2017年9月以来至2018年6月30日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及以上或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及以上者;
④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会游行、罢课参与者;在网络上攻击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2017年9月以来受到教育局点名通报批评的;
⑥其它不符合考察要求的。
不按期提交人事档案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引进、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复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调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2.选岗安排
小学岗位拟调人员根据城区小学实际需要,安排在实验小学、嘉陵二中、火花三小、行知小学、思源实验学校、计算机希望小学、南荣路小学工作。
岗位选择办法:按考试总成绩(引进按复试成绩,成绩相同者,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确定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选择。
具体岗位安排、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与监督
引进、考调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引进、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和加分材料)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弄虚作假取消引进、考调资格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
十二、特别提示
1.引进、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教育局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引进、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在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4.引进、考调学校、嘉陵区教育局、嘉陵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17-3886019(嘉陵区教育局政工股)
0817-3630310(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监察局)